小鸊鷉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具体保护情况如下:
一、保护级别与名录
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小鸊鷉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于“三有”保护动物。
国际保护地位
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2012年版本)列为 低危(LC),但需注意不同名录的适用范围差异。
二、保护原因
生态价值: 作为鸊鷉科成员,参与生态平衡和湿地生态系统的维护。 科研价值
社会价值:具有文化象征意义,部分地区将其与地方文化结合(如“油鸭”“水葫芦”等别称)。
三、相关保护措施
栖息地保护:在海口西秀公园、泉州东湖公园等人工湖及自然保护区设立栖息地。
执法与救助:公安及野保部门联合打击猎捕行为,如2025年3月发生的弹弓射杀事件已介入调查。
公众教育:通过媒体报道和湿地保护活动提高公众保护意识。
四、特殊说明
禁止食用:作为保护动物,小鸊鷉禁止捕捞和食用。
相似物种差异:需注意与“小䴙䴘”(黑脸琵鹭)等相似物种的区别,后者同样受保护但分属不同科。
综上,小鸊鷉凭借生态、科研和社会价值,成为国家重点保护对象,需通过法律手段和公众参与共同维护其生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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