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文件,其核心内容与结构如下:
一、实施范围
适用范围:
市直各学校及局各事业单位均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但所属独立核算企业及转制企业不适用。
管理范围:
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需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类别设置
事业单位岗位主要分为三类:
管理岗位:
承担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分为单位领导岗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
根据工作性质和技能水平分为不同等级(如初级、中级、高级等),例如教师岗位通常属于专业技术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
从事技术操作、维护等技能型工作。
三、岗位等级设置
岗位等级通常与职员职级对应,例如:
管理岗位:分为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办事员等。
专业技术岗位:根据资历和能力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等。
工勤技能岗位:分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等。
四、岗位设置原则
科学合理、精简效能:
按需设岗,避免冗余。
结构优化:
总量控制、比例协调,注重高、中、初级人员结构优化。
分类管理:
根据业务类型、人员结构等差异设置岗位。
公开公平:
通过竞聘上岗、考核择优,实现人员流动机制。
五、岗位设置程序
编制核定:
依据人事部门指导性文件,结合单位实际确定人员编制和岗位职数限额。
方案制定:
明确岗位名称、职责、工作标准及任职条件。
审核备案:
报劳动人事部门审核、备案,经确认后实施。
动态调整:
根据工作需要定期调整岗位结构,保持活力。
六、配套管理
聘用制度:
通过竞聘上岗、考核择优确定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薪酬体系:
根据岗位等级和绩效确定工资待遇,建立能上能下的动态调整机制。
考核机制:
定期对岗位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作为晋升、调整的重要依据。
七、政策依据
岗位设置需依据国家和地方人事管理政策,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浙委办[20xx]138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鄂办发[20XX]1号)等。
以上方案需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确保符合政策要求并具备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