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发布的《关于实行疫情管控“九个从严”措施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格人员管控
1. 外地人员抵粤需在1小时内报告;
2. 滞留重点疫情发生地人员需在省一级响应解除前不得返回;
3. 特定人群(如确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等)需严格隔离观察。
二、强化社区管理
1. 实施封闭式管理,小区/村(居)封闭式管理,限制人员流动;
2. 对出租屋、酒店式公寓实施严格登记和消毒;
3. 禁止组织集体性聚集活动(如红事停办、白事从简)。
三、严格居家隔离
1. 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需集中隔离14天;
2. 隔离期间提供生活保障服务(如代购代送)。
四、严格交通管控
1. 联合检疫站(卡口)24小时值守,体温检测与健康码核验;
2. 运输工具每日消毒,不配合检测者劝返并隔离。
五、严格物资保障
1. 快递、外卖需佩戴口罩并实行无接触配送;
2. 建立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机制。
六、严格复工开学
1. 复工企业需落实“四到位”(人员健康监测、场所消毒、防控物资保障、交通安排);
2. 学校需制定复学方案,确保师生健康监测与安全防护。
七、严格医疗防控
1. 体温异常者立即送医检查并隔离;
2. 医疗机构实行闭环管理,防止交叉感染。
八、严格责任追究
对失职、违规行为严肃追责,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9. 建立监督机制,接受群众监督并及时整改问题。
九、严格防疫行为
1. 每户每天指定1人外出采购,减少不必要出行;
2. 公共场所加强消毒,倡导佩戴口罩。
以上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制定,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