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对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频率要求如下: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施工单位必须每年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 一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且该培训需记录在个人工作档案中。
特殊情况调整
若工程项目具有特殊性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评估后可适当增加培训频次,但不得低于上述最低要求。
考核要求
培训后需进行考核,未通过考核者不得上岗。
注意:
此规定仅针对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培训频次要求可能不同(如每年至少2次)。建议结合具体项目类型和行业标准,参照相关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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