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年度考核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综合多个来源信息整理如下:
一、考核准备阶段
成立考核组织 由单位成立非常设性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布置考核工作
考核组织向全体公务员传达考核目的、内容、程序及时间安排。
二、考核实施阶段
个人总结与述职
公务员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度目标撰写述职报告,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重点突出工作成绩与不足。
民主测评
通过无记名投票或推荐等方式,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群众满意度等进行评价。领导职务人员需接受民主测评。
征求群众意见
主管领导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调研、服务对象评议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群众反馈。
三、考核评价阶段
审核评鉴
考核委员会或主管领导综合个人总结、民主测评结果及平时考核情况,撰写评语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确定等次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考核委员会根据审核结果确定最终考核等次,并对优秀等次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考核反馈阶段
结果通知与申诉
以书面形式将考核结果通知公务员本人,本人可签署意见。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或申诉,期间考核结果不停止执行。
资料归档与上报
考核总结、统计表、花名册等材料整理归档,并报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补充说明
优秀等次限制: 优秀等次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 考核内容
以上流程需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调整,具体细则可参考《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