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入党自传的撰写时间,有以下几种建议:
递交入党申请书时一并递交
建议在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同时递交自传。这样可以确保党组织尽早了解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历史背景。
成为积极分子后观察一年
如果党组织在观察一年后认为有继续培养的倾向,这时可以开始准备写入党自传。
列为发展对象之前
对于没有在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递交自传的申请人,党组织会在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最迟在其列为发展对象前,通知其写好自传并向党组织呈递。
政审前提交
自传一般应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进行政审前提交。这是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阶段的一个重要环节。
综合建议
综合以上信息,建议在递交入党申请书时一并递交自传,以便党组织尽早了解申请人的情况。如果未能及时递交,也应在成为积极分子后一年内完成自传的撰写,并在被列为发展对象前提交给党组织。这样可以确保自传的撰写和提交过程符合党组织的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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