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企业所得税关联关系表一填写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填报,具体规则如下:
一、基本填报要求
必填项目 - 纳税人识别号:
关联企业或自然人的税务登记号/身份证号
- 国家(地区):关联企业注册地或自然人国籍
- 地址:关联企业注册地址或自然人实际经营地址
关联类型选择 - 企业间关联:如投资、控股等,需填写具体企业名称及类型(如“企业法人”)
- 自然人关联:如亲属关系,需填写姓名及关联类型(如“自然人”)
二、无关联企业处理方式
电子申报:
直接空表保存,系统在数据打包时自动识别无关联企业
纸质申报:可仅填写申报日期、负责人及填报人信息,其余留空
三、注意事项
若税务机关要求填报无关联企业,需补充法人/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关联关系表一不强制要求有交易记录,即使无关联业务也可正常申报
四、特殊情况处理
非居民企业需单独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若关联企业涉及跨境交易,需准确填写境外注册信息及税款所属国
建议申报前通过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财税平台确认具体要求,避免因遗漏信息影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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