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销会的管理部门涉及多个部门,具体职责需根据展销会的性质、规模及地区政策进行划分,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核心监管部门
商务部门 负责展销会的对外贸易协调、招商引资及市场流通促进工作,尤其对涉及进出口的展销会有直接管理职责。
市场监管部门(原工商部门)
承担商品质量、商标使用、广告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市场监管职能,确保展销会活动合法合规。
二、协同支持部门
会展部门
负责展销会的组织管理,包括场地提供、布展服务、参展商对接等,部分城市设有独立会展管理部门。
贸易发展部门
与商务部门职能相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可协助展销会申请资源或政策支持。
其他相关部门
- 税务部门: 负责税收征管,确保参展商依法纳税; - 消防部门
- 城市管理部门:维护展销会场地秩序与环境卫生;
- 知识产权部门:处理专利、商标侵权等问题;
- 公安、住建、应急、发改、工信、环保、卫健、文旅等部门:分别负责安全、建设、应急管理、物价、工业、环保、卫生、文化和旅游等领域的监管与服务。
三、分级管理机制
县级管理:县商务局作为主管部门,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具体监督;
市级及以上管理:地级、省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展销会需向对应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四、申请与审批流程
前置审批:
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商品展销会登记证》;
联合审批:
多单位联合举办时,由具体承办单位申请;
部门协同:
涉及多部门时,需提交材料至商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批。
总结
展销会管理呈现“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分级负责”的特点,建议举办前咨询当地商务或市场监管部门,明确具体申报流程及部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