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涵盖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引发的多种地质现象:
地壳活动灾害 地震、火山喷发、断层错动等由地球内部能量引起的灾害。
斜坡岩土体运动灾害
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由重力或外力作用导致斜坡岩土体失稳。
地面变形灾害
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涉及地表形态的异常变化。
矿山与地下工程灾害
如煤层自燃、洞井塌方、突水、瓦斯爆炸等,由矿产开采或地下工程引发。
城市地质灾害
包括建筑地基变形、垃圾堆积等,与城市开发活动密切相关。
海岸带与海洋灾害
海水侵蚀、海平面上升、风暴潮等,由海洋环境变化引起。
特殊岩土灾害
如黄土湿陷、膨胀土胀缩、沙土液化等,与特定岩土性质相关。
土地退化灾害
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盐碱化等,导致土地质量下降。
注:
突发性地质灾害(如地震、滑坡)与渐变性地质灾害(如地面沉降)的划分,主要依据灾害发生机制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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