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报告通常由实习者本人撰写,但需由实习单位盖章确认。具体说明如下:
撰写主体 实习报告一般由实习者本人完成,需结合实习经历、工作内容及问题分析进行撰写,确保内容真实反映实习情况。
盖章单位要求
- 实习报告需加盖实习单位公章,且单位名称需与实习手册、报告名称一致(如总公司与分公司实习时)。 - 若单位公章不可用,可要求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但财务章等非公章类印章无效。
形式与效力
实习报告仅为形式证明,主要作用是满足学校学分要求或毕业证办理流程,实际评价更侧重实习期间的实际操作能力。
特殊情况处理
若报告名称与盖章单位名称不一致,需联系公司更正或要求出具说明函(加盖公章),以确保证明有效性。
总结:
实习报告由个人撰写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单位名称需与实习相关文件一致,重点在于内容真实性而非形式。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