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具有可燃物多、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等特点,火灾危险性高。具体定义及分类如下:
一、核心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包含两类:
公众聚集场所 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如影剧院、歌舞厅)等。
特定场所
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学校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阅览室、博物馆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车间及员工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危险性特点
火势蔓延快:
空间大且上下连通,可燃物多,易形成“烟囱效应”。
扑救困难:
人员密集导致救援资源紧张,易引发恐慌。
伤亡风险高:
同一时间聚集人数多,疏散难度大。
三、注意事项
进入场所需留意疏散通道标识,火灾时沿指示标志有序撤离。
人员密集场所应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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