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制是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通过签订书面合同确立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人事管理制度,其核心特点如下:
定义与性质
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身份属性由合同决定,服务年限、岗位等均通过合同约定,区别于传统“单位人”模式。
法律依据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规,合同签订需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期限要求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保障双方稳定性。
核心目的
实现人事制度改革,将传统用人机制转变为合同契约式,促进从“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同时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如学校、医院等),排除公务员及转制企业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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