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退休谈话规定因地区和单位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退休谈话的必要性
普遍要求 部分地区(如山西、济南等地)规定领导干部退休前必须进行谈心谈话,作为退休程序的必要环节。2. 无强制要求
其他地区(如辽宁、文化和旅游部等)则明确表示退休前无需组织部门或纪检部门进行廉政谈话。
二、谈话主体与对象
领导层谈话
正职领导由组织部部长或主管人事教育工作的领导谈话;
副职领导或任虚职的领导干部由组织部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谈话;
一般干部职工由所在单位负责人谈话。2. 退休干部身份
谈话对象为拟退休的领导干部本人,非普通职工。
三、谈话内容
思想情感交流
了解退休干部的思想情绪变化和生活状况,倾听其合理化建议和实际困难。2. 退休观念引导
强调正确树立退休观念,肯定其工作贡献,鼓励保持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3. 后续关怀告知
说明党组织关系转移、社会活动参与等后续事项,建立经常联系离退休干部的工作机制。
四、办理流程
时间安排
通常在退休前1-3个月进行,具体时间由单位提前通知。2. 手续衔接
谈话后办理退休手续,第三个月起改发退休工资,终止在编人员身份。3. 后续关怀
单位需在退休6个月内举办荣誉退休仪式,持续关注退休干部生活。
五、其他注意事项
谈话形式: 以座谈会或个别谈话为主,营造轻松氛围; 记录与反馈
以上规定综合了政策文件和实际操作案例,具体执行时需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