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4小时工作制的部门考勤制度,需结合不同时段的工作特点制定灵活的管理规则。以下是一个综合性的考勤制度框架,供参考:
一、工作时间划分
常规工作时间 上午
:08:00-12:00
下午:14:00-18:00
午休时间:12:00-13:30(1小时30分钟)
弹性工作时段
允许员工在常规时间范围内自主选择上班和下班时间,但需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
加班管理
延长工作时间需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需记录加班时长,并按照公司规定报销或安排补休
二、考勤方式
打卡考勤
员工需通过企业微信/钉钉等系统进行每日打卡,系统自动记录上下班时间
人工签到
对于未使用系统的部门,采用纸质签到表进行考勤,需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特殊情况处理
突发情况无法及时打卡时,需在事后24小时内补卡;因公外出需提前报备
三、考勤纪律
迟到与早退
迟到15分钟内允许,超过15分钟按旷工处理;早退15分钟内允许,超过15分钟按旷工处理
异常情况需提前报备并获得批准
旷工管理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未及时销假按旷工处理,旷工1天扣减工资
代打卡规定
仅允许直属上级代打卡,他人代打卡均按迟到计算
四、监督与考核
不定期检查
人力资源部门或部门负责人不定期对考勤记录进行抽查
采用人脸识别、GPS定位等技术辅助监督
绩效考核关联
连续旷工2天或累计旷工3天将影响绩效考核结果
五、附则
制度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行24小时工作制的部门及全体工作人员
修订机制
考勤制度需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每年至少修订1次
注意事项
24小时工作制可能涉及特殊行业(如医疗、安保等),需根据行业规范调整考勤规则;
部分岗位可实行分段工作制(如两班倒),需单独制定排班表;
建议结合员工反馈优化考勤流程,提高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