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生活污水进水水质的国家标准,目前我国尚未制定全国统一的标准。相关规范主要体现在以下层面:
地方标准体系 - 海南省标准:
2024年发布的DB46/483-2024标准适用于设计规模≤500m³/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而规模>500m³/d的参照城镇污水处理标准。
- 安徽省标准:DB34/3527-2019标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填补了全国统一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标准空白。
主要水质指标 根据多个地方标准及技术规范,农村生活污水进水水质需控制以下指标:
- 化学需氧量(COD):
≤100mg/L(部分严标要求≤500mg/L)
- 生化需氧量(BOD₅):≤200mg/L
- 悬浮物(SS):≤200mg/L
- 总氮:≤35mg/L(含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等形态)
- 总磷:≤20mg/L
- pH值:需控制在6.0-8.0之间
- 动植物油:≤5mg/L
其他相关标准 - 农田灌溉标准:
GB 5084-2021将农村生活污水排入农田的污染物排放限值纳入管理,但仅适用于未综合利用的畜禽养殖废水等特定情形。
总结:目前我国农村生活污水进水水质无统一国家标准,主要依赖地方标准进行规范,且存在地区差异。建议根据具体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