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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之所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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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孟子·告子上》中,“鱼,我所欲也”是孟子用比喻手法引出核心观点的开场句。其含义和背景如下:

字面含义

“鱼”和“熊掌”分别代表两种不同的欲望:

- 象征 生命物质需求(如基本生存需求);

- 熊掌象征 道义精神价值(如正义、仁德)。

比喻作用

通过“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比喻,孟子说明在物质与道义发生冲突时,人应当如何抉择。这种比喻使抽象的道德观念具象化,增强说服力。

核心观点

该句引出“ 舍生取义”的道德准则,强调当生命与道义不可兼得时,应优先选择道义。例如,孟子以“万钟不辨礼义而受之”反问,批判丧失本心的行为。

哲学基础

此观点与孟子的 性善论紧密相关。孟子认为,人天生具有“羞恶之心”“是非之心”等道德本能,而“舍生取义”正是这种善性在极端情境下的体现。

综上,“鱼,我所欲也”不仅是文章的引入句,更是孟子倡导的道德哲学的核心表达,强调道义在生命价值中的至高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