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搜索结果,房产证上标注“单独所有”的房产在出售时是否需要夫妻双方签字,需根据房产性质及产权登记情况综合判断:
一、单独所有房产的产权性质
个人财产 若房产为登记人婚前购买并登记在个人名下,或婚后购买但双方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如购房款仅由一方出资且无共同还贷),则属于个人财产,出售时无需配偶签字。
夫妻共同财产
若房产为婚后购买且未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即默认共同共有),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出售时需夫妻双方签字。
二、具体情形分析
明确为个人财产
- 婚前购房且登记一人名
- 婚后购房但双方有书面约定为个人财产
出售时仅需产权人签字。
可能为共同财产
- 婚后购房且无明确约定
卖房需夫妻双方签字。
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四、注意事项
证据留存:
需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房产为个人财产。
特殊情况:
若房产登记后因继承、赠与等方式变更为另一人名下,需根据新产权人情况判断。
综上,单独所有房产的出售是否需要夫妻签字,关键在于房产的原始取得方式和是否存在共同财产约定。建议办理前咨询专业律师,核实产权状态及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