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儿童的别称需根据其定义和涵盖范围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核心别称
残疾儿童 狭义上指因智力、感官、情绪、肢体、行为或言语等方面存在显著障碍的儿童,如智力残疾、听力障碍、肢体残疾等。
障碍儿童
与残疾儿童同义,强调在发展过程中存在持续性的功能限制。
天使宝宝
部分文献和公众语境中,因特殊儿童纯真无邪的天性,会用“天使宝宝”形容他们。
二、广义范畴的延伸称谓
特殊儿童广义上还包括超常儿童、行为问题儿童等,相关术语包括:
超常儿童: 如天才儿童(智力超常)、学习障碍儿童等。 行为问题儿童
三、需注意的误区
排除其他群体:特殊儿童不包括轻微违法犯罪的儿童,后者属于社会问题范畴,需另行讨论。
避免标签化:如“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等属于特殊儿童的家庭背景描述,而非儿童本身的称谓。
四、补充说明
特殊儿童与正常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一致,虽发展速度或水平不同,但均具有发展潜力。教育干预和社会支持是帮助他们融入社会、提升生活质量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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