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的本质是什么”这一问题,不同哲学流派和理论存在多种解释,但综合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其核心论断如下:
一、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
社会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这一论断包含三层含义:
- 社会性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
人的本质由社会关系构成,而非抽象的自然属性(如生物本能)。
- 社会关系决定人的本质:人的身份、价值观和行为方式由具体的社会关系(如阶级、家庭、国家等)决定。
劳动是人的本质活动
马克思进一步强调:“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即劳动。” 劳动不仅创造了人本身,还通过物质生产确证了人的本质力量,是人与动物最本质的区别。
二、其他哲学视角
自然属性与社会的统一
部分哲学家认为人的本质是自然属性(如生理需求)和社会属性的统一,但强调社会属性是决定性因素。
自由理性
西方哲学史上有观点将人的本质归结为自由理性,认为人通过理性主宰自身,但这一观点忽视了社会关系对人的塑造作用。
生物性与社会性的辩证
现代哲学还探讨基因、生理结构等生物因素与后天社会环境的交互作用,但马克思主义仍坚持社会关系是本质属性。
三、总结
人的本质是一个复杂的多维概念,既包含生物性基础(自然属性),更由社会关系(如经济、政治、文化等)塑造。马克思主义通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科学表述,揭示了人的本质的现实性基础,成为哲学史上的重要理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