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核心内容,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制定:
一、卫生许可证与资质管理
许可证制度:
所有公共场所必须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悬挂于显眼位置,并定期复核(逾期3个月失效)。
从业人员资质:
上岗前需通过健康检查(特定疾病治愈前禁岗)和卫生知识培训,持有效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
二、卫生管理制度与责任
管理机构:
经营单位需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检查与监督。
卫生标准:
涵盖空气质量、水质、采光、噪音等,需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标准。
三、环境卫生与消毒管理
环境维护:
保持地面、设施清洁,定期消毒(如公共卫生间每日消毒、游泳池每半年消毒)。
消毒规范:
设置专用消毒间,严格执行“一去污、二浸泡、三冲洗”原则,重复使用物品需分类清洗消毒。
四、用品与饮水卫生
用品管理:
一次性用品严禁重复使用,运输需密闭,配备足量周转品。
饮水安全:
二次供水设施需符合《二次供水卫生规范》,每年清洗消毒,水质受污染时立即报告。
五、应急与监督
事故处理:
发生卫生事件需立即处置并报告卫生部门,不得隐瞒或缓报。
监督检查:
主管部门定期检查卫生状况,督促整改不符合项。
以上制度需结合具体场所类型(如餐饮、住宿、游泳等)细化执行,确保卫生安全与公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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