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时间因地区和单位政策而异,但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常规发放时间 多数企业将防暑降温物品集中在 6月至9月
发放,涵盖夏季高温时段。例如:
- 广东部分地区发放时间为 6-10月,天津为 6-9月;
- 部分单位选择 7-9月或 每月150元现金+100元物资组合发放。
与工资同步发放
防暑物资通常随 7月、8月、9月工资一同发放,部分企业可能提前至6月发放。
法律依据
国家规定:
- 高温津贴(非物品)需在 6-8月发放,标准为 60元/月(33℃以上)或 45元/月(33℃以上且无法降温);
- 用人单位可 按月或一次性发放,但需在 6-9月内完成。
注意事项
若单位未在指定时间内发放,可向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如12333)。
总结: 防暑降温物品发放时间以企业或地方政策为准,但普遍集中在 6-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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