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招平行志愿录取规则主要遵循以下原则,结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核心投档原则
分数优先 全区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先处理高分考生的志愿。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职业技能考试(或语文、数学等单科成绩)。
遵循志愿
考生填报的志愿按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即先投A志愿院校,再投B志愿院校,直至招生计划满额或无符合条件考生。
一次投档
考生档案一经投档即视为有效,退档后不可再次投档同一轮次的其他志愿,但可参加征集志愿或后续批次。
二、特殊考生排序规则
普通高中毕业生: 按职业技能考试总分排序,相同总分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 中职毕业生
退役士兵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总分排序,相同总分则依次比较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
三、调剂与退档机制
调剂规则:若考生未被第一志愿院校录取,系统将按志愿顺序检索后续院校,直至满足招生计划或无合适院校。
退档处理:高校可对退档考生进行二次检索,但考生不可再次投档同一轮次其他志愿。
四、填报注意事项
志愿数量:每类考试中最多选报15所院校,每校最多10个专业及1个服从调剂选项,不得跨类填报。
策略建议:将最想就读的院校放在志愿首位,合理预估分数并转换等效分,避免因分数波动影响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