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试用期满转正考察程序主要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操作流程,具体分为以下五个核心环节:
撰写思想工作总结 考察对象需提交1500字左右的思想工作总结,内容涵盖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成果及反思,由所在部门主要领导与组织部沟通考察安排。
开展个别谈话
- 人数较少时:全体人员进行个别谈话;
- 人数较多时:至少10人参与,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师生代表等。谈话内容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展开。
综合评价与材料形成
考察组对谈话内容、工作总结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明确评价是否胜任现职及转正建议。材料需包含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表现及存在不足。
审核与备案
考察材料提交组织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形成正式档案并备案。最终以党总支名义出具考察结论,作为转正依据。
办理转正手续
考核合格者填写转正定级审核表,报人社局备案,确定岗位等级及工资薪级,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表现计入总聘用期。
注意事项:
不同单位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流程,但核心环节需符合组织人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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