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规定,手机三包政策中的退换货时间限制如下:
一、7天无理由退换
适用条件 自购买之日起7日内,若手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列明的性能故障(如死机、卡顿、屏幕破裂等),消费者可无理由退货、换货或修理。
特殊说明
- 需注意:7天退换仅限机主且非人为损坏,若因进水、摔落等人为因素导致故障则不享受此政策。
二、15天换货
适用条件
若7天后仍存在相同性能故障,消费者可在15日内要求更换同型号同规格手机。
责任承担
销售者需免费更换,超出15天可能进入保修期维修阶段。
三、1年保修
保修范围
购买15天后,手机若仍存在性能故障,可享受1年免费维修服务。
保修例外
- 超出保修期的故障需自费维修;
- 人为损坏(如进水、拆机)不在保修范围内。
四、其他注意事项
发票要求: 部分情况下(如无发票),保修期可能延长至出厂日期后15个月; 维修流程
以上政策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具体商品说明书为准,不同品牌可能根据自身情况调整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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