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代名臣于谦的清廉事迹,可概括为以下三个经典故事:
一、 两袖清风拒礼于朝
于谦自幼便以清廉为立身之本。明正统年间,他回京述职时,面对同僚劝送金银礼物的压力,他坚定表示“两袖清风朝天去”,并作诗《入京》明志:“绢帕蘑菇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 此举成为后世清廉官员的典范,也衍生出成语“两袖清风”。
二、 家无余财,清廉本色
于谦一生清贫,据《明史》记载,他遭奸臣石亨诬陷入狱时,家中仅有皇帝赏赐的蟒袍、宝剑,未藏任何金银财宝。其居所简朴,家徒四壁,甚至需以书籍充饥。这种家无余财的清廉本色,更显其心系百姓、不谋私利的品格。
三、 拒收寿礼,树廉风范
于谦60岁寿辰时,门庭若市,送礼者众多。他严令管家拒收任何寿礼,并当面回应:“为国办事心应忠,做官最怕常贪功。辛劳本是分内事,拒礼为开廉洁风。” 此举不仅拒绝了个别贪官的拉拢,更以行动为官场树立了新的风范。
补充说明
于谦的清廉不仅体现在个人行为上,更贯穿于执政理念中。他在任期间,推行“平米法”减轻赋税、兴修水利、平定叛乱,始终将民生放在首位。其“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与“两袖清风”的廉洁作风,共同铸就了“于青天”的千古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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