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分数计算方式根据职位类型不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综合成绩计算规则
普通职位 不组织专业测试的,综合成绩 = (行测×55% + 申论×45%)×50% + 面试×50%
公安机关职位
综合成绩 = (行测×40% + 申论×30% + 公安专业科目×30%)×50% + 面试×50%
定向职位(村/社区干部)
综合成绩 = 综合知识测试×50% + 面试×50%
其他职位(组织专业测试)
综合成绩 = (行测×55% + 申论×45%)×40% + 专业测试×20% + 面试×40%
二、合格分数线标准
省级机关: 行测≥50分,申论≥50分 市/州级机关
县乡级机关:行测≥35分,申论≥40分
(基层倾斜地区可降低5分)
三、注意事项
专业科目成绩占比:不同职位对专业科目的权重不同,如公安类需额外考核公安专业科目
成绩查询:通过湖北省公务员局官方入口查询,注意区分笔试和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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