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威信息源,一个单位廉政谈话的组织开展部门需根据谈话类型和单位规模确定,具体如下:
任前廉政谈话 由 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
负责组织协调,重点强调廉洁从政要求。
任职谈话(新提拔干部)
由 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或 纪检机关负责,包含党章党规学习、廉政警示教育等内容。
集中廉政谈话(面向全体干部)
由 单位纪委组织,通过案例学习、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等方式开展。
日常廉政谈话(如诫勉、提醒)
由 党委(党组)纪委或党委(党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实施,针对苗头性问题进行提醒。
总结:
不同类型的廉政谈话由不同部门负责,任前和任职谈话多与党委、组织部门或纪委协作,集中教育则由纪委主导。实际操作中,小单位可能由纪检书记或组织部门承担,大单位则明确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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