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主要调整了生育政策及相关配套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生育政策调整
生育三孩政策
明确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条件者可依法申请再生育。
地方自主权
地方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不同地区规定不一致时按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二、配套支持措施
生育假与福利
- 增加育儿假: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 延长生育假:生育子女的夫妻均可享受延长生育假及相应福利。
生育服务保障
- 加强母婴保健和婴幼儿照护服务;
- 职业保障: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可获就业服务。
三、其他重要修改
删除旧有奖励规定
取消晚婚晚育、独生子女奖励,独生子女家庭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执行。
强化责任与保障
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人口规划、服务中的职责,保障公民生殖权利与义务统一。
四、法律依据与修订背景
该法于2001年首次通过,2015年、2021年分两次修订,以适应人口结构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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