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公开听证主持词的核心结构通常包含以下要点,结合权威案例可归纳为以下模式:
一、开场致辞
欢迎与感谢 对参会人员表示热烈欢迎,并感谢其支持与参与。
案件性质说明
明确案件类型(如社会公共利益、行政公益诉讼等),强调公开听证的公正性。
二、程序说明
权利义务告知
提前公告听证时间、地点及双方权利义务,保障程序合法。
参会人员介绍
介绍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等参会人员身份。
三、案件陈述
承办检察官说明
由检察官详细阐述案件事实、证据及拟处理结果(如不起诉、检察建议等),并说明法律依据。
当事人陈述
给予犯罪嫌疑人或行政相对人陈述意见的机会。
四、互动环节
提问与答疑
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提问,由承办检察官进行解答。
法律释理
通过案例分析,向公众普及相关法律条款及司法实践。
五、结论与建议
处理决定宣布
正式宣布听证结果(如不起诉决定、检察建议等)。
后续监督说明
说明案件后续处理流程及监督机制。
六、结束致谢
对参会人员表示感谢,并强调公开听证的透明性与公信力建设。
注意事项:
不同案件类型(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的主持词细节可能有所差异,需结合具体案件性质调整内容。例如,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需突出法律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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