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洪水发生的原因可归纳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大类,具体如下:
一、自然因素
降水集中与强度大 长江流域受季风影响显著,夏季多暴雨,干支流汛期长且水量大。异常年份雨带徘徊于南北两岸,导致南岸洪水、川江洪水、汉江洪水叠加,形成特大洪峰。
地形与流域特征
中下游地势低平,河道弯曲(如荆江“九曲回肠”),排水不畅,易形成内涝。上游山区迎风坡多地形雨,加剧流域径流。
二、人为因素
湖泊调蓄能力下降
围湖造田导致湖泊面积减少(如洪湖萎缩),削弱了洪水自然调蓄功能。历史上曾颁布禁围湖令,但人口压力和经济发展仍导致持续破坏。
水土流失与河床淤积
过度开荒、滥伐森林加剧水土流失,大量泥沙淤积河床,降低河道行洪能力。中上游植被破坏还削弱了流域生态系统的蓄洪调节作用。
三、其他影响因素
水利设施障碍: 干支流桥梁等人工建筑阻碍洪水下泄,加剧局部洪涝。 气候变化
综上,长江洪水是自然因素与人类活动共同作用的结果,需通过综合治理(如生态修复、合理规划)降低灾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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