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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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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函格式规范严谨,主要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构成,具体要求如下:

一、首部

标题

- 通常包含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如“XX公司关于XX事项的函”),需居中书写,字体较大。 - 可省略发文机关,但事由和文种不可省略,右上方需标注编号。

主送机关

- 顶格写明受文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冒号。

二、正文

开头

- 说明发函缘由,概括目的、依据,常用“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等过渡语。

主体

- 一函一事,直陈具体事项,内容需明确、简洁。复函需针对来函内容作答。

结尾

- 使用“特此函达”“请函复”等惯用语,表达期望或请求。

三、尾部

落款

- 包含发文机关全称(或简称)、成文日期(年/月/日),需加盖公章。

四、其他注意事项

格式规范:

标题居中、正文空两格、落款右下角对齐。- 附件处理:正文后标注附件名称及份数。- 便函例外:非正式公函(如邀请函)可省略标题和编号,仅署名、日期并加盖公章。

以上为标准公函格式的核心要点,实际应用中需根据具体场景调整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