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制定系统是公共政策体系中的核心子系统,承担着政策从问题识别到正式发布的核心职能。其基本功能与结构可概括如下:
一、基本功能
确认政策问题 通过问题识别机制,明确需要解决的政策领域和具体问题,为后续目标设定和方案设计奠定基础。
确定政策目标
在问题确认后,设定可衡量、可实现的政策目标,作为政策方案设计的导向。
组织政策方案设计
汇集专家意见、开展调研,设计多种政策备选方案,并进行可行性评估。
主持审议备选方案
组织专家和利益相关者对备选方案进行审议,通过投票、咨询等方式筛选最优方案。
完成政策合法化程序
通过立法、行政程序等确保政策符合法律规范,最终正式发布实施。
二、结构特征
多层次性: 包含信息收集、咨询、决策、执行等不同层级,形成纵横交错的治理网络。 多网络性
系统性:各子系统(如信息子系统、咨询子系统)分工明确且相互关联,共同服务于政策目标。
三、核心地位
作为政策系统的“决策中枢系统”,政策制定系统直接决定政策方向和内容,对政策效果具有根本性影响。其科学性、效率性直接关联政策质量与公共利益实现。
注:政策制定系统与政策支持系统(如咨询、执行、监控)等存在功能互补关系,但前者是核心决策环节,后者为前者提供辅助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