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系统主要由以下三大类单位构成,其职能和性质各异:
一、国家烟草专卖局(行政单位)
职能定位 国家烟草专卖局是国务院直属的副部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国烟草行业的专卖管理、政策制定及行业监管。其核心职责包括:
制定烟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及价格策略
执行烟草专卖法规,查处违法案件
组织烟草行业生产、经营及进出口业务
管理人事、财务及国有资产。
组织架构
下设29个部门和专业公司,管理全国烟草行业。直属科研单位、醋纤生产企业等也归其管辖。
二、烟草公司(企业单位)
职能定位
烟草公司是国有控股企业,主要负责烟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其核心职责包括:
烟叶的种植指导与收购(如中国烟草总公司)
卷烟成品的制造与市场推广
与地方政府及国家专卖局协调运营。
组织架构
全国分为国家烟草专卖局直属的烟草公司(如中国烟草总公司)和各省、市、县三级烟草专卖局(公司)。例如:
国家层面:中国烟草总公司
省级:福建烟草专卖局、云南烟草公司等
市县级:昆明市烟草局、云南省烟草公司昆明市公司等。
三、卷烟厂(生产单位)
职能定位
卷烟厂是烟草产业链中的生产环节,负责将烟叶加工成成品卷烟。其核心职责包括:
卷烟的配方研发与生产流程管理
质量控制与技术标准执行
产品包装与品牌运营。
组织架构
全国共有92家卷烟工厂,分布在全国各地,属于烟草公司下属的实体生产单位。
补充说明
政企关系: 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中国烟草总公司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既非完全行政单位,也非完全企业。省级及以下烟草专卖局与所属烟草公司多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实行企业化管理。 招聘与编制
以上信息综合了烟草行业的官方表述及权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