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备用费是电力系统中为应对突发情况而预留容量的费用,主要用于补偿机组事故、设备检修等导致的发电能力下降风险。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定义与作用
基本概念 系统备用费是电力系统运行中为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而设置的备用容量费用,属于容量费的一种补充形式。
核心作用
当电网发生突发情况(如机组故障、线路检修)导致发电能力不足时,备用容量可迅速投入运行,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二、计费标准与方式
计费依据
- 根据并网协议或供用电协议中约定的备用容量收取;
- 若协议未明确约定,则按企业变压器容量或电网可用负荷(最大需量扣减平均负荷)确定。
优惠政策
- 对于自备电厂中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的设施,系统备用费可减半征收,按自发自用电量每千瓦时0.015元收取。
三、政策调整与优化
不同地区对系统备用费的计费政策存在差异,例如:
容量标准: 部分省份按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扣减负荷计算,而海南省明确按基本电价水平(变压器容量)收取; 减免措施
四、与基本电费的关系
重叠收费问题:已按全部容量收取基本电费的自备电厂,通常不再另行收取系统备用费;
费用构成:系统备用费与基本电费分属不同计费范畴,但两者共同构成自备电厂的用电成本。
综上,系统备用费是电力系统保障应急能力的重要经济手段,其计费标准和管理方式需结合地区政策与电网运行实际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