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系统的职位设置因地区和部门职能差异较大,但综合多个信息源,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领导管理岗位
局长/副局长 负责城市管理局整体管理和决策,制定政策方向。
部门主任/科长/处长
领导具体部门(如城市规划、公共安全、环境卫生等),执行管理职能。
项目经理/协调员
负责城市管理项目(如基础设施改造、专项整治)的计划、进度和资源协调。
二、执法岗位
城管队长/综合执法队队长
领导执法队伍,组织协调日常执法活动,具备丰富的业务和执法经验。
城管队员/执法队员
执行市容管理、环境整治、交通疏导等执法任务,需熟练掌握法律法规。
协管员
协助执法队员开展日常工作,属于辅助性岗位。
三、支持保障岗位
技术支持/设备维护岗
负责信息技术、执法设备维护等技术保障工作。
后勤保障岗
管理财务、物资采购、车辆调度等后勤支持。
宣传教育岗
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提升市民法律意识。
四、监督考核岗位
监察员/监督岗
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处理投诉举报。
绩效考核岗
负责部门工作评估,制定考核标准并监督执行。
五、专业技术岗位
城市规划师/公用事业管理师
负责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
安全质量检验检测岗
承担环境监测、安全评估等专业技术工作。
六、窗口服务岗位
窗口办案岗
接待公众来访,处理案件咨询,提供法律援助。
补充说明
部分岗位可能存在交叉职能,例如:
交通管理岗: 属于执法岗位,但侧重交通秩序维护; 市场管理岗
以上分类综合了城市管理系统的常见设置,具体岗位名称和职责可能因地区政策、机构改革等因素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