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是由一群相互连接的实体构成的一个整体,具有以下特点:
实体:
实体是指一个统称或泛指的概念,既可以指有形的、能动的主体,也可以是无形的事物,或者这些事物的关键特征要素及其中的一些部分。例如,一个班级实体包括学生、老师、课程等。
连接:
实体之间必须要有内在的连接,这种连接可以是物质或物理的,如票据、现金等。连接是系统中某一部分与另一部分之间要有关联。
功能或目标:
系统并不仅仅是一些事务的简单集合,而是具有内在机制和整体性。系统包含要素、连接和功能或目标三种构成要件。
适应力:
系统在多变的环境中保持自身的存在和运作的能力,具有自我修复或复位的能力,战胜干扰、恢复机能的能力。这种适应力来源于系统内部结构中存在的很多相互影响的反馈回路。
整体性:
系统是由一组相互连接的要素构成的,能够实现某个目标的整体。系统具有整体性,这意味着系统的各个部分协同工作,共同实现整体功能。
分类:
系统可以分为自然系统与人为系统两大类。自然系统是由自然规律和自然过程形成的,而人为系统是由人类设计和构建的。
组成:
系统是元素、子系统的集成集合,或者装配集合,实现一个定义的目标。这些元素可以包括产品(硬件产品、软件产品、固件)、流程、人员、信息、技术、设施、服务和其他的支持元素。
关联:
系统不仅表述要素的大小,而且还可以表述它们之间的关联。系统作为功能要素集合体的代名称,在不考虑业务属性时,可将要素的集合体称为系统,如果加上了业务属性做前缀就形成了不同的业务系统,例如财务系统、生产系统、人资系统、物流系统等。
综上所述,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相互关联的整体,由多个实体通过连接形成,并具有特定的功能和目标。系统可以是自然的,也可以是人类为了实现特定目的而构建的。系统的设计和运行需要考虑其适应力、整体性和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协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