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幼儿教师职称评审时间及相关要求如下:
评审时间截止 - 福建省:
2021年8月31日
- 厦门市:2021年8月31日
- 仓山区:2021年9月10日
- 泉州市直学校:原定2022年1月8日考核,后调整至2022年1月15日
- 晋安区:2021年10月15日
评审条件
- 依据《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福建省幼儿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 坚持师德师风考核,实行“零容忍”制度,申报学科需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其他说明
- 福建省取消正高级教师和高级教师部分表彰条件;
- 各地具体实施细则以当地教育局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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