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手机卡的刑事责任及量刑标准如下:
一、基本犯罪认定
倒卖手机卡可能构成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具体判断需结合以下情形:
情节严重:
包括手机卡信息被用于犯罪、明知用于犯罪仍出售、包含50条以上个人信息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等;
情节特别严重:
如涉及36张以上电话卡、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等。
二、量刑标准
一般情节: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特别严重情节: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从重处罚情形
明知手机卡将用于诈骗、毒品等犯罪活动仍进行贩卖;
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个人信息被非法提供。
四、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从重处罚;
违法所得:以实际获利计算,包括购买价格与售价差价。
五、案例参考
倒卖36张实名手机卡可能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具体量刑需结合案件中是否涉及敏感信息、是否明知用途、获利情况等综合因素。
注意:以上结论基于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具体案件请以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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