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分析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用于分析事物矛盾运动的方法,其基本内容可概括为以下核心要点:
一、矛盾的基本属性
对立统一 矛盾双方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例如,矛盾双方通过斗争推动事物发展,同时依赖统一关系实现存在。
斗争性与同一性
斗争性是矛盾的绝对属性(无条件、绝对),同一性是相对属性(有条件、相对)。同一性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
二、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普遍性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贯穿事物发展始终,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特殊性
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独特特点,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一概而论。
三、矛盾分析的方法论
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 两点论: 承认矛盾的两个方面(如主流与支流、矛盾双方),避免片面性。 - 重点论
内外因分析法 事物发展是内因(内部矛盾)和外因(外部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需分析内外因素的交互作用。
四、矛盾发展的规律
量变与质变
矛盾发展通过量变积累到质变临界点实现转化,需关注主要矛盾发展的时机。
主次矛盾与矛盾的主要方面
- 主要矛盾决定事物性质,次要矛盾处于从属地位。
- 主要方面支配矛盾发展,次要方面受其影响。
五、应用原则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农业发展需结合不同阶段特点调整策略。 联系与发展视角
矛盾分析法通过以上框架,帮助揭示事物内在矛盾运动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核心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