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系统主要由以下三大单位构成,其职能和层级关系如下:
一、国家烟草专卖局
性质与职能 国家烟草专卖局是烟草行业的行政管理部门,承担专卖专营职能,负责制定行业政策、规划及监督管理。其核心职责包括:
实施烟草专卖制度,查处违法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统筹行业生产、经营及进出口业务,管理价格及投资计划;
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与质量监管,组织科研项目及标准化工作。
组织架构
下设29个部门及专业公司,管理全国烟草行业;
全国设有33个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17个省级工业公司及450家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公司)。
二、烟草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及其分支)
性质与职能
烟草公司是烟草行业的商业运营主体,负责烟叶收购、卷烟生产与销售。其核心职责包括:
组织烟叶种植指导与收购,保障原料供应;
负责卷烟成品的制造与市场推广;
实施与工业公司的产供销协作。
组织架构
全国性烟草公司(如中国烟草总公司)为母公司,省级及以下单位多为“单位与公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企业化管理模式。例如,云南省烟草公司昆明市公司属于中央直属企业。
三、烟厂(如中国烟草总公司旗下工厂)
性质与职能
烟厂是烟草系统的生产单位,专注于卷烟及烟用物资的制造。其核心职责包括:
负责卷烟生产流程管理及质量控制;
推动技术创新与产品升级;
执行工业公司的生产计划与技术标准。
管理归属
烟厂通常隶属于中国烟草总公司,实行垂直管理,但属于工业系统,与专卖局、公司并列烟草行业三大支柱。
四、其他说明
政企关系: 2003年后烟草系统实行工商分离,国家烟草专卖局与烟草公司实现“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合署办公,但两者分属行政与商业系统; 招聘与职业发展
以上信息综合了烟草行业的政策文件及近年招聘公告,涵盖主要单位职能与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