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通常使用「个」作为量词,例如「一个机关单位」、「一个政府」等。具体说明如下:
量词使用规范
机关单位作为机构、组织的具体形式,普遍采用「个」作为量词。例如:一个县政府、一个乡政府、一个办公室等。
特殊单位用量词差异
部分单位(如学校、养老院等)虽同属机构,但常用「所」作为量词,如「一所学校」、「一所养老院」。机关单位一般不使用「所」。
注意事项
避免混淆「个」与「所」的适用范围,确保与单位类型匹配。例如,医院、工厂等机构也用「个」,而学院、研究所等则用「所」。
综上,机关单位的标准量词为「个」,无需使用「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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