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系统主要由以下单位组成:
人民防空部队
包括防空兵部队、防空炮兵部队、防空导弹部队、防空雷达部队等。
人民防空、防护、救援力量
包括地下防空工事、平房地下室、掩体、防空洞、避难所、防空指挥所等防空工事建筑,以及防护用具、救援设备、应急物资等。
人民防空、防护、救援机构
包括人民防空部门、防火机构、应急管理部门、中国红十字会等。
政府机关的派出单位
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提出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其他党、政、军机关及社会团体
这些组织和团体在指导和参与防空工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人防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单位和部门的协作,共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战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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