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的最主要特性是 整体性。系统作为一个整体,其功能、性质和作用不是各个部分简单相加的总和,而是各部分之间通过相互作用形成的一个有机整体。这种整体性使得系统在整体上展现出部分所不具备的特性,即所谓的“整体大于部分之和”。
具体来说,系统的整体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整体功能:
系统的整体功能是由各部分共同作用产生的,而不是各部分功能的简单叠加。
整体性质:
系统的性质和特征是由各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和整体结构决定的,而不是由单个部分的性质决定的。
整体行为:
系统的行为和动态是由各部分的相互作用和整体结构共同决定的,而不是由单个部分的行为决定的。
因此,整体性是系统最基本和最核心的特性,是系统论的基本原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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