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官学系统 主要分为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两大类。
中央官学
国子监:也称为国学或太学,是清代最高学府,负责全国的教育行政。
宗学:专为清宗室弟子设立的学校。
觉罗学:为清觉罗氏子弟设立的学校。
八旗官学:为八旗子弟设立的学校,分为景山官学和咸安宫官学。
咸安宫官学:同样为八旗子弟设立,属内务府管辖。
算学:为培养数学人才而设立,后归国子监管辖。
俄罗斯文馆:为培养俄语人才而设立。
地方官学
府学、州学、县学:统称为儒学,主要负责地方教育。
卫学:设立于军队驻地,教育“武臣子弟”。
社学:设立于乡镇地区,具有官学性质,但更侧重于基层教育。
义学:为孤贫儿童及少数民族子弟设立。
井学:设立于云南等边疆地区。
这些学校系统共同构成了清代官学教育的主要框架,旨在培养各类人才,并推动文化传承和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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