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系统有以下铁规禁令: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
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
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
严禁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
严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严禁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
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将公车外借他人使用。
严禁向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借车用于探亲访友或外出游玩等活动。
严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严禁从事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不相符的活动,或者涉足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不相符的场所。
严禁违规发放实物、现金及支付凭证。
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严禁用公款购买烟花爆竹、烟酒、月饼等年货节礼,或者以过节名义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
严禁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服刑人员。
严禁违规使用枪支、警械、警车。
严禁索要、收受服刑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
严禁为服刑人员传递、提供违禁物品。
严禁工作期间饮酒。
严禁参与赌博。
司法部“六个一律”
凡是私带违禁物品给罪犯戒毒人员的,一经查实,一律开除。
是工人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是外协人员的一律废止外协合同。
此类案件一律上报省局并向驻地检察机关通报。
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负有管理、检查、督察责任的人员隐情不报、压案不查的一律就地免职并追究责任。
司法部“六个决不允许”
在任何形式、任何场合、任何理由下,决不允许在执行公务中擅自离岗。
决不允许违规发布、传播监狱工作信息。
决不允许给罪犯提供、使用移动通讯工具。
决不允许接受罪犯及其家属的财物和请吃。
决不允许在罪犯计分考核等执法管理中弄虚作假。
决不允许执行公务时饮酒。
江苏省法院系统“八条禁令”
严禁有与“两个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一致的言行。
严禁在工作中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以案谋私。
严禁打探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违规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亲友等接触交往。
严禁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为律师介绍案件、充当司法掮客。
严禁泄露审判执行秘密或者其他工作秘密。
严禁违规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参股借贷。
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谋取利益。
严禁违反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公务接待中饮酒。
这些铁规禁令旨在确保司法系统的公正、廉洁和独立,防止任何形式的干预和腐败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