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系统完善五大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任务,具体包括: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通过科学立法,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法律规范体系,确保国家治理有法可依。这一体系需覆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体现系统性、协调性和前瞻性。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强化法律执行力度,确保法律规范得到有效实施。需完善行政执法、司法审判等机制,提升执法规范化、司法公正化水平,形成权责统一的治理格局。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建立覆盖立法、执法、司法全流程的监督机制,通过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多元化监督体系,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强化宪法实施保障,同时加强人权保障、纠纷解决机制等配套保障措施,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通过制定和完善党内法规,强化党的自我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五大体系关系
这五大体系相互关联、相互促进,形成系统性治理框架。法律规范是基础,实施和监督是关键,保障是条件,党内法规是根本保证,共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部署体现了党对法治规律的深刻把握和系统性治理能力提升的战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