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手机卡的判刑时长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而定,具体如下:
一、基本量刑标准
一般情节 若行为人明知或应知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仍出售或提供手机卡,通常判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
当涉及数量较大、违法所得显著或多次犯罪时,可判处 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从重处罚情形
情节特别严重: 如出售手机卡数量巨大(如20张以上)、违法所得高额(如5万元以上)或涉及敏感信息; 特殊情形
三、相关法律依据
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基本条款: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特殊规定:单位犯罪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从重处罚。
四、典型案例参考
数量型案例:3人贩卖4200余张电话卡,因违法所得数额巨大,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获利型案例:业务员贩卖客户手机号、验证码获刑6个月,显示小额获利可能适用较轻刑罚。
注意:具体量刑需结合案件中的数量、获利情况、是否初犯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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