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由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筹建设并管理的官方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以下是具体说明:
管理主体
该系统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工商总局)主导,负责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确保信息真实可靠。
功能定位
作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平台,企业需通过该系统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行政处罚、经营异常状态等法定信息。
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网上监管操作平台,支持协同监管和信用信息共享。
为社会公众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日均访问量过亿次,是社会监督和企业信用管理的重要基础平台。
信息覆盖范围
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归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等多维度信用数据,形成企业全景信用画像。
权威性保障
信息来源严格遵循“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与第三方企业信息平台无关联。
综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监督的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旨在提升市场透明度和信用体系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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