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政策,新系统优先审查的专利类型及适用情形如下:
一、优先审查的专利类型
涉及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包括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领域。
涉及省级/市级重点鼓励产业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鼓励的产业领域。
技术或产品更新快领域
如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需满足技术迭代快、市场竞争激烈的特点。
实施准备充分
申请人已开展实施或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中国首次申请
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该申请的。
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重大
其他对国家战略或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专利申请。
二、审查流程与条件
材料提交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提交优先审查请求及相关材料。
地方审核推荐
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后推荐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知局审查
国知局同意后发出《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通知书》,进入优先审查程序。
三、其他说明
优先审查适用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不涉及保密审查、国际申请等特殊类别。申请人需确保申请符合优先审查的六项条件之一,否则需通过普通审查程序。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政策及服务指南,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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