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财税系统以 企业税制为核心,其体系结构和管理机制具有以下特点:
一、核心税制结构
以直接税为中心 日本税制以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直接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较高。
中央与地方分权
税收立法权集中于中央政府,但地方也拥有一定立法权;
征收管理权限分为中央(国税厅)和地方(国税局、税务署)两级体系。
二、税务执行机构
国税厅
作为中央机构,国税厅负责全国税收的征收、稽查和管理,管理全国12个地区国税局及524个税务署。
地方税机构
地方国税局负责辖区内的税收征管,直接对大企业征税,并与纳税人保持密切联系。
三、管理特点
机构精简高效: 国税系统人员仅5.7万人,征收税款超59万亿日元,税收成本较低; 信息化水平高
四、相关配套
财务管理系统:企业需使用如“某业某财”等专业软件进行财务核算、税务管理等,涵盖会计、税务、审计等多模块。
综上,日本财税系统以企业税制为核心,依托中央与地方分权架构,通过高效机构设置和现代化技术实现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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